当你逛超市时,看到一个“舒肤佳”的毛巾,会不会以为这是舒肤佳品牌旗下的产品?
一定要擦亮眼睛啦,此“舒服佳”非彼“舒肤佳”!
众所周知,舒肤佳是一个知名的肥皂品牌,属于宝洁公司旗下的。
1993年5月,宝洁公司就申请注册了第713558号“舒肤佳”商标,注册在第3类“肥皂、香水”等商品上。
经过这么多年的使用,“舒肤佳”商标已经具备很高的知名度。
然而,一家针纺制品公司申请注册了“舒服佳”商标,指定使用于第24类“纺织品毛巾、浴巾”商品上。
宝洁公司发现之后,针对这件“舒服佳”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。
国知局审查之后,认定“舒服佳”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“舒肤佳”商标的复制、摹仿,对该针纺制品公司注册的“舒服佳”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
没想到,这家针纺制品公司还不服,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。
宝洁公司提交了大量证据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定,宝洁公司的“舒肤佳”构成在“肥皂”商品上的驰名商标。
根据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,驰名商标享有更广泛的排他性,可以跨类别保护,保护范围更大。
也就是说,虽然宝洁公司的“舒肤佳”商标与本案中的“舒服佳”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不同,但仍然起到对抗作用,可以保护自身品牌。
最终,某针纺制品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,“舒服佳”被予以无效宣告。
类似这种的案例很多,市场上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打擦边球的现象,比如“粤利粤饼干”、“雷碧”、“大个核桃”等等。
这种假冒伪劣产品不仅会分走品牌该有的市场,而且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品牌产生不好的影响。
建议各大品牌积极通过商标维权,保护自身和消费者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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